第九十七章 刊载印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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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你的文章‘论自由与法’已经刊载印发,我估计会有不少人写文骂你,你可得悠着点。”步成空开玩笑的调侃了一句。

张正义笑道:“《法学》不怕被骂就行,我不过是个无名小卒,名声值不得甚么。”

步成空笑道:“张先生如今可不是甚么无名小卒,今早上我看了个短视频,又看了深海平台发布的完整录播,张先生将故意杀人的犯罪预备、犯罪危险制造状态讲的既有趣又清晰,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张正义倒是没想到视频传的这么快,连步成空这种中年人都知道了,张正义笑道:“不过尽一份力罢了。”

步成空也未多谈,他今早只是打来电话通知一下张正义文章刊载印发罢了,张正义这篇文章会引来轩然大波,但是矛头只会指向张正义而非《法学》杂志,因为把《法学》杂志搞臭了,他们就没法在《法学》杂志上发文了。

所谓“他们”,指的就是一些评论家、批判家。

他们中有的人有极高的法学素养,有的人却不是这样,他们用零碎的法律知识与自认为三观极正的观点来评论当下的法律研究与法律文章。

这听起来很好笑,但是自从互联网兴起以来,这些评论家不依赖纸媒以来,言语越来越放肆,但是他们没有造谣,也没有骂人,只是说一些有争议性的言论,所以法律管不着。

大多数法学家极厌这些评论家,但是有时候写文章又不自觉的使用墨守成规的标准,所以导致现在实例成风,人人都好用实例论证而不太爱研究高深的理论,因为怕辩驳不过,积攒了好久的名声一朝尽丧。

张正义才不怕这个。

因为今天刊载印发,张正义决定今晚还是再直播一次,因为过几天说不定就要寻个论坛跟那些评论家好好喷一喷。

晚上八点,张正义开始直播。

“我们再来续上昨天说的。”

直播间顿时狂刷“法外狂徒up,up!”

“李四被驱逐出小区以后,十分的不甘,他心里,极为迫切的想要干掉我,但是小区的保安人员已经记住他了,每次他进小区,都死死的盯着他,跟随他,连上个公共厕所,都要在门外守着,这没过几次,李四就受不了了,只能离开小区。”

直播间又开始狂刷“法外狂徒?NO??凄凄惨惨?yes”

张正义笑道:“李四观察的十分仔细,他发现我每周三都要走小区旁的一条漆黑小路,于是暗暗埋伏,想要在小路上埋伏打算干掉我,又是一个周三,李四看到一个身高、体型、背影与他平日里观察到的我有九成九的相似,当即冲上去就是一个重重的被刺!”

“李四发现血液不断涌出来,他怕了,他脚软了,忙提着刀子跑了,然而被捅翻在地的并不是我,而是一个与我身形、背影十分相似的人,不一会儿,我便发现前面有人瘫在地上,而且流了一地血,我忙给医院打了电话,经过救治,此人得活,同学们,李四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张正义敲了敲桌子,“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要求你既遂,而且在故意杀人罪里面,有一项罪名叫做故意杀人致人重伤罪,也就是说故意杀人,没杀成,但是把人给重伤了,这依旧以故意杀人论处!”

弹幕现在纷纷刷“原来如此”“哦”之类的。

说实话,民众对故意杀人的了解很直白,就是故意,而且杀人,故意比较明确,但是这个杀人,张正义一番话解释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且用小故事的形式,他们就了解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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